开宠物店还要证吗?
宠物店,对于经营宠物店,必须要办理《兽药经营许可证》和《动物防疫合格证》。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不办理这两个资质,宠物店便不能营业。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明确规定:“兽药经营者应当按照《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兽药产品”,否则将受到处罚,重则被吊销营业许可证;《动物防疫法》规定:“从事动物疫病诊断、治疗和病原微生物研究的单位,应具备相应条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申请病原微利生物实验室设置许可,经批准后方可从事有关活动。”
除了这两个证件以外,开办宠物店,还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对宠物店的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条例》中的有关条例规定,对接触宠物的人员,如兽医技术员、美容师等等,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发现有人的卫生法规所不允许的人病、病体的,不应从事宠物经营工作。
根据兽医卫生法规的相关规定,兽医工作者不得患有以下病症:活动性或隐匿性人心结核;活动性或愈合后的麻风病;传染性肺结核、肺脓肿、病毒性肝炎、伤寒、副伤寒;脓疮破伤毒和其他各种化脓性的疾病,皮肤化脓性的感染甲癣、体癣、弥漫性或局限性荨麻疹、白喉、森林脑炎和其他脑炎、口蹄疫、猩红热或其他中毒性疾病;呼吸道、脐部渗出、肛周脓肿、尿道炎、妇科炎症、肠道感染以及其他传染性疾病或寄生虫病;其他可能传染人畜共患病的疾病。
如患有以上病症之一者,则不能从事兽医技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