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不办狗证可以领养吗?
根据《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第十条之规定:养犬人应当自取得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十五日内,携犬只到所在地区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者其委托的动物诊疗机构注射电子标识。根据《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禁止在限养区内饲养、销售烈性犬、大型犬。烈性犬、大型犬的品种和体高标准,由市公安机关会同市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根据《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第十一条之规定:养犬人应当自取得犬只电子标识五日内,携犬只到住所地的区县公安机关或者其委托的犬类管理协会申请办理养犬登记,填写养犬登记表,提交下列资料:
(一)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有效证明;
(二)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
(三)犬只近照两张、拴绳的犬只彩色照片电子文档一份。